为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出台《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7年底前,全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均要开工建设不少于10公里的地下综合管廊示范工程,有条件的县(市)要积极开展综合管廊建设试点。
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各市均要建成不少于20公里且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反复开挖路面的“马路拉链”问题明显改善,主要街道架空线路逐步消除,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
石家庄、唐山、秦皇岛、保定等重点城市要加大综合管廊建设力度,逐步形成连片示范、覆盖成网的管廊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