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施工丈量应沿管道线路设置便于观测的暂时水准点和管道轴线操控桩,且应采纳保护措施,在管道线路与原有地下管道、电缆及其他构筑物交叉处的地面上设置显着象征,并契合下列规则:
a)暂时水准点的距离宜不大于200、m;
b)水准点和操控桩应经复核承认后运用;
c)放线丈量记载应标明所根据的操控点。
3、给水管道工程下述工作施工前,应校测管道中心线及高程操控桩:
a)地基验槽;
b)施工混凝土管基;
c)管道铺设。
4、施工丈量的答应误差,应契合规则。
2.施工丈量应沿管道线路设置便于观测的暂时水准点和管道轴线操控桩,且应采纳保护措施,在管道线路与原有地下管道、电缆及其他构筑物交叉处的地面上设置显着象征,并契合下列规则:
a)暂时水准点的距离宜不大于200、m;
b)水准点和操控桩应经复核承认后运用;
c)放线丈量记载应标明所根据的操控点。
3、给水管道工程下述工作施工前,应校测管道中心线及高程操控桩:
a)地基验槽;
b)施工混凝土管基;
c)管道铺设。
4、施工丈量的答应误差,应契合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