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查主要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GB/T18742.2-2002《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第2部分:管材》、GB/T13663-2000《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GB/T10002.1-2006《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以及国家抽查规范CCGF312.1-2010《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及管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312.2-2010《聚乙烯(PE)管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312.3-2010《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及管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对产品的规格尺寸、纵向回缩率、简支梁冲击性、静液压试验、熔融温度、卫生性能、标识等指标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的给水管材产品种类包括冷热水用PP-R给水管、PE给水管和PVC给水管,共抽查沙坪坝、南岸、江津、南川、万州、合川、长寿、梁平、壁山、荣昌、垫江等11个区县的14家企业的20批次产品,合格16批次,抽样合格率为80%。其中,抽查10批次PP-R给水管,合格7批次,抽查8批次PE给水管,合格7批次,抽查2批次PVC给水管,全部合格。
抽查结果表明,3批次PP-R给水管产品95℃静液压试验项及熔融温度项不合格。给水类管材的产品质量主要受生产所使用的原料(或配方)影响,只有那些纯正的原料(好的配方)才能够生产出性能符合标准的要求的产品。熔融温度是材料的特性,PP-R材料的熔融温度小于146℃,熔融温度高于该值说明使用了非PP-R原料。静液压试验项不合格也与厂家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材料有关,该项目不合格的产品在使用中表现为产品耐压强度较低,特别是耐高温性能较差,易出现破裂。此外,抽查的8批次PE给水管中有1批次产品外径不合格。
针对此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重庆市质监局已立即责成企业所在地质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单位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