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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4-09  浏览次数:268
核心提示:牡丹江2月19日宁安市东京乡镇兴安村一名妇女在湖南长沙湘雅医院查看时发现体内有一根塑料管状异物

  东北网牡丹江2月19日讯 2月12日,宁安市东京乡镇兴安村乡民李冬梅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去年末,她因身体不适,在湖南长沙湘雅医院查看时,发现体内有一根塑料管状异物,置疑能够是十多年前在乡卫生院做节育手术时,送环器线管落在了体内。本年1月,她找到宁安市计生部分及东京乡镇,在取出异物手术前她与宁安市计生部分达到了书面补偿协议,但是术后计生部分却表明,取出的残留异物与运用的计生器件不符,无法补偿。

  李女士说,2003年为了呼应国家计划生育方针,她在宁安市东京乡镇计生站做了节育手术,术后一向没出现异常。2013年,在长沙打工的她常常感到腰酸、腹痛,于是在当地的医院做了查看,医生发现她体内有一根10厘米左右的“塑料管”,并告诉她“塑料管”能够是做节育手术时落在里边的,现已长在肉里,假如不取出能够出现风险情况。

  李女士说,本年1月,她从长沙回家后,带着疑问先后找到东京乡镇计生站及宁安市计生局讨说法,宁安市计生局张霞副局长了解情况后,带着她在宁安市及牡丹江市多个医院进行了查看,B超查看显现,她体内的确有异物,置疑能够是节育器线管断到体内,但只要手术取出后才能承认。因此,李女士与计生部分达到书面补偿协议——手术取出异物后,假如承认是当年东京乡镇计生站医疗事故形成,计生局将担任报销悉数医药费,并补偿相应丢失10000元。

  李女士说,她术后拿着手术花费的收据来到宁安市计生办,在索要补偿时,工作人员却表明,取出的“东西”与他们当前运用的节育器件不一致,不能补偿。

  接到投诉后,记者联络到了宁安市计生局副局长张霞。张副局长介绍说,接到李女士的反映后,计生部分非常重视。她带李女士到多家医院进行了查看,B超显现李女士的体内的确有管状异物。

  “开始以为不是计生部分做节育手术的东西,咱们也不能判定这根塑料管是什么。”张副局长说,她们将李女士术后取出的塑料管,拿到了牡丹江计生局及牡丹江市妇女儿童医院,都无法认定是节育器件上的东西,所以不能补偿。张副局长表明,李女士可以先将“东西”送到医疗权威机构进行医疗判定,假如的确是做节育手术产生的失误,计生部分绝不会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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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塑料管状,塑料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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