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牡丹江2月19日讯 2月12日,宁安市东京乡镇兴安村乡民李冬梅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去年末,她因身体不适,在湖南长沙湘雅医院查看时,发现体内有一根塑料管状异物,置疑能够是十多年前在乡卫生院做节育手术时,送环器线管落在了体内。本年1月,她找到宁安市计生部分及东京乡镇,在取出异物手术前她与宁安市计生部分达到了书面补偿协议,但是术后计生部分却表明,取出的残留异物与运用的计生器件不符,无法补偿。
李女士说,2003年为了呼应国家计划生育方针,她在宁安市东京乡镇计生站做了节育手术,术后一向没出现异常。2013年,在长沙打工的她常常感到腰酸、腹痛,于是在当地的医院做了查看,医生发现她体内有一根10厘米左右的“塑料管”,并告诉她“塑料管”能够是做节育手术时落在里边的,现已长在肉里,假如不取出能够出现风险情况。
李女士说,本年1月,她从长沙回家后,带着疑问先后找到东京乡镇计生站及宁安市计生局讨说法,宁安市计生局张霞副局长了解情况后,带着她在宁安市及牡丹江市多个医院进行了查看,B超查看显现,她体内的确有异物,置疑能够是节育器线管断到体内,但只要手术取出后才能承认。因此,李女士与计生部分达到书面补偿协议——手术取出异物后,假如承认是当年东京乡镇计生站医疗事故形成,计生局将担任报销悉数医药费,并补偿相应丢失10000元。
李女士说,她术后拿着手术花费的收据来到宁安市计生办,在索要补偿时,工作人员却表明,取出的“东西”与他们当前运用的节育器件不一致,不能补偿。
接到投诉后,记者联络到了宁安市计生局副局长张霞。张副局长介绍说,接到李女士的反映后,计生部分非常重视。她带李女士到多家医院进行了查看,B超显现李女士的体内的确有管状异物。
“开始以为不是计生部分做节育手术的东西,咱们也不能判定这根塑料管是什么。”张副局长说,她们将李女士术后取出的塑料管,拿到了牡丹江计生局及牡丹江市妇女儿童医院,都无法认定是节育器件上的东西,所以不能补偿。张副局长表明,李女士可以先将“东西”送到医疗权威机构进行医疗判定,假如的确是做节育手术产生的失误,计生部分绝不会推卸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