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安全是一切生产生活的重要前提和保障,那么工业排水管道在防火防爆方面都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呢?小编为您总结以下几点:
(1)当生产污水能产生引起爆炸或大灾的气体时,其管道系统中要设置水封并。水封深度一般采用D. 25m.并上宜设通风管,并底宜设沉泥槽。
(2)易燃、易爆气体应根据气量大小等情况,确定向火炬排放或向高空排放或采取其他措施。
(3)管道穿越防火堤或分隔堤处,应用非燃烧材料封闭。
(4)管道最高点应设放气阀,最低点应设放空阀,生产停车后可能积聚液体的部位也应设放空阀。所有排放管道上的阀门应尽量靠近主管。
(5)易燃、可燃液体输送管道的绝缘材料,防止可燃气体渗入绝热层内。
(6)排放易燃、易爆气体的管道上应设置阻火器。
(7)含有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排水管道,应尽量避免在电车轨道、火车轨道和电气设备附近通过。严禁在高压电线路附近通过。
(8)检修管道时,应把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排除干净。
(9)用非导电材料制成的管道,必须在管外或管里缠绕铜丝或铝丝,金属丝末端应固定在金属导管上,与接地系统相连接。
(10)易燃、可燃液体管道的管沟(廊),宜设有防止火势蔓延的保护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