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手机的问世近年来掀起了一股狂热的"苹果热潮",尤其是对一些年轻人来说,苹果就是"高大尚',但是有的人竟然为了一部苹果手机,被判了4年还罚了8000块。
25岁的许某2005年跟从爸爸妈妈从东北来到原胶南市打工。2008年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12年12月出狱后,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他看到周围一些人都在用苹果牌手机,而自个还在用着一部旧手机,便“想”弄部苹果手机。
上一年11月的一天,许某看到自个经过QQ知道的一位女网友的状况显现苹果手机在线,居然想到了掠夺此手机,于是他便约请该女网友见个面。当晚八时摆布,许某约此女网友在灵山卫某村邻近碰头,两人步行至一个人烟稀疏的小树林时,许某虎视眈眈,从后边搂住女子的脖子将其摔倒在地,从女子手中抢走了苹果牌手机。该女子被抢后,当即报警。本年2月21日警方在胶州市一旅馆内将许某抓获。
追求时尚没有错,但是我们不能盲目,要知道,想得到,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不要等后悔了,一切就都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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