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涂被释放之后,表示“不再出手”,其心态是应该被理解的。因为毕竟其之前完全是在见义勇为,结果却被刑拘。虽然深圳市相关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归还了小涂清白,但这前后的落差和逆转,显然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坦然面对的。
小涂虽然表示不后悔救人,但他又同时称“下回就不会上前去了”,这话里明显包含了两层否定的意思:一是否定了其此前的见义勇为行为,至少否定了直接上前帮忙的方式;二是否定了自己对这个社会的信任,甚至是对法律公平公正、按程序行使的信任。
特别是后者,是值得深圳相关公安部门以及相关执法、司法部门反思的。拿小涂见义勇为一案来说,深圳相关警方在办案过程中,至少是存在以下问题的:一是直接以实施猥亵的男子受轻伤为证据,决定对小涂刑拘,而没有考虑小涂见义勇为的情节和正当防卫的法律权利。而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显然是依法可以被免除刑拘等法律责任的。尽管警方随后弄清楚了小涂见义勇为的事实,但刑拘命令已经发出,伤害已经造成。
二是在问询过程中,存在着诱供甚至是逼供的嫌疑。比如据小涂所讲:“有民警说,有一个目击者看到我踢人了,还说不承认,就解释不了保安的伤情,让我承认了,好早点出去。”事实上,根本就没有目击者。
完全可以说,小涂的“不再出手”想法,是见义勇为被不符合程序与公正执法再一次伤害的结果。对此,小涂需要反思,见义勇为本身并没有错,但确实不能过度。但更需要反思的,显然还是警方等执法部门,见义勇为是需要呵护的社会正能量,且莫让草率、急于破案等问题和思想,扰乱了执法的程序正义和法律的公平公正,同时也伤害了见义勇为的精神和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