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报道,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案将于1月9日上午9点半在北京东城法院的外事法厅开庭,曾代理李代沫案件的律师吴立伟表示,房祖名虽然符合缓刑适用范围,但因吸毒时间长,获得缓刑的几率比较低。
2014年8月14日,32岁的房祖名(原名陈祖名)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北京警方抓获,立即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9月17日,经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陈祖明批准逮捕。12月22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对陈祖名提起公诉。
对于房祖名的刑期,记者就此电话联系了李代沫律师吴立伟,他指出虽然房祖名吸食的是大麻,但案件性质和李代沫的定性一样,“量刑是3年以下,但最终结果还是需要法院综合考虑”。
吴立伟律师表示,按照缓刑制度来讲,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不对社会造成危害的,都可以适用缓刑。不过,虽然房祖名一案属于缓刑适用范围,但从容留他人吸毒来讲,还要考察他这种行为的持续时间长短和次数,“次数越多,持续时间越长,犯罪的威胁性越大,可能量刑时会偏重,所以适用缓刑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此外,由于房祖名吸食毒品为大麻,对于这类毒品和冰毒的量刑区分,吴立伟律师称分别持有大麻油1000克、大麻籽2000克、大麻叶和大麻烟30千克的才算非法持有毒品。不过,他也强调这与吸毒是两个概念,“吸毒是不管多少都叫吸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