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已有浙江、河南、湖南、四川等地发生存款丢失案件,涉及数十位个人储户及泸州老窖、酒鬼酒、东风汽车等A股上市公司。从数额来看,单笔“失踪”的企业存款最高达3.5亿元,尚未追回的个人存款近5000万元。
存款“失踪”究竟是谁的责任?储户索赔会不会不了了之?据警方调查,杭州42名储户丢失9505万元存款一案,事发银行为杭州市联合银行。“目前,该案两名嫌疑人已以主罪盗窃罪移诉至杭州市检察院。警方还将全力追回赃款,以保护储户权益。”浙江杭州西湖区公安局负责人说。
据了解,超过5000万元存款目前已被追回,剩余缺口部分将由杭州市联合银行先行垫付。
在国务院新闻办23日召开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存款丢失在我国银行仍属少数个案,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将督促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强化内部督察。“即便是这种个案现象,也不应该再发生。”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在23日召开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银行存款失踪、蒸发的具体原因和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不论是什么情况,银行在日常经营中都必须要加强自身的管理,要更加有效地保护存款人,也要更加有效地防范各种针对存款人的犯罪行为,保护储户存款安全。”王兆星说。
一些存款被盗取,银行“内鬼”靠假公章、假公文,从失踪的存款里先“揩一层油”。例如,上市公司东风汽车曾发现1亿元存款单是假的。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年1月8日公开审理,武汉证券公司客户经理李志勇与6家银行内部人员勾结伪造票证,挪用东风汽车等企业存款达6.3亿元。
针对这类银行内鬼的情况,银行是要负相关责任的,不能让储户的利益的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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