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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07  截至日期:2016-12-13  所在地区: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浏览次数:232

核心提示:红河州弥勒市西二镇糯租等2个村秤沟田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为州级投资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批准文号:红财建【2016】1

红河州弥勒市西二镇糯租等2个村秤沟田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为州级投资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批准文号:红财建【2016】132号。招标人为弥勒市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帮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红河州弥勒市西二镇糯租等2个村秤沟田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总投资1348.39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141.02万元,施工共划分为4个标段。
2.主要分项工程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及排水工程以及田间道路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任一资质的施工企业。
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以上(含貳级)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资格申请。
5.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6.省外企业须满足:企业必须通过入滇备案许可或按照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规定办理的信息登记表。
7.每个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中的一个标段提出报名申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如投标人违反上述规定取得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2016年12月07日至2016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周末、节假日除外),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交易中心持以下资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根据云建建函【2016】107号附件提供,否则无效)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
(6)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
(7)省外投标的企业必须通过入滇备案许可或按照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规定办理的信息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200元/份,图纸资料成本费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09时00分,地点为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弥勒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弥勒市弥阳镇吉山南路175号   
联 系 人:陈伟      
电   话:0873-613085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帮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龙路149号云南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学校6楼
邮    编:650233
联 系 人:陈亚雄     
电    话:13678789290、0871-65838555
                                               


                                   日期:2016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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