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 依据伊川县财政局伊政采【2016】135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本招标项目伊川县产业集聚区
1. 招标条件
依据伊川县财政局伊政采【2016】135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本招标项目伊川县产业集聚区鑫源社区公租房二期室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川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伊川县产业集聚区鑫源社区公租房二期室外工程。
2.2 项目概况:伊川县产业集聚区鑫源社区公租房二期室外工程包含室外电力工程,室外道路工程,室外暖通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本次招标为室外道路工程,室外暖通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
2.3 招标编号:伊公采购代【2016】078 号。
2.4 建设地点:伊川县境内。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工程造价:总投资约2325576.58元,本次招标为二标段投资约1595559.84。
2.7 工 期:45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二标段二次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施工(室外道路、暖通及给排水) 。
2.10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4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5 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公告期间内)。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 08日至2016年 12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在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200米夔驿商务303室)报名。
4.2 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承诺书(5)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函》。
注: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小组独立负责。
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以上(4.2)证件须验证原件提供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报名时领取(报名合格即可领取)。
5.2 招标文件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12 月29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200米夔驿商务)第二开标室(307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川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伊川县产业集聚区
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1394925598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903室
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18637985997
邮 箱:hnhxlys@126.com
2016年12月 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