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08 截至日期:2016-12-30 所在地区: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浏览次数:21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红河县垤玛乡不迪省级示范村基础设施工程已经由相关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红河县垤玛乡不迪省级示范村基础设施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红发改办【2016】771号),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红河县垤玛乡人民政府委托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河县垤玛乡不迪省级示范村基础设施工程
2.2项目概况:项目涉及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运、亮化、道路、公厕建设、供水六方面的工程。建设有污水管840米,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28台,垃圾箱3个,太阳能路灯10盏,道路硬化740平方米,新建公厕1座。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须具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公司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担过的类似工程和规模的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且每项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类似施工业绩。
3.3信誉要求:无不良信誉情况,提供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3.4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近三年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类似项目施工管理经验 (提供合同,合同中项目经理为拟派的项目经理)。
3.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人员配备要求:达到招标文件“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中要求。
3.7财务要求:提供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财务报表显示无亏损。
3.8投标人如是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备案登记证。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文件获取
4.1已进入《合格投标人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站报名,但招标文件须到规定的地点购买。
4.2名录外的投标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到于北京时间2016年12月08日至2016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在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县跑马路邮政局对面)一楼大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2月30日08时00分至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投标地点: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县跑马路邮政局对面)六楼;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0日08时30分,逾期送达的招标文件恕不接收;
5.4、开标地点: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县跑马路邮政局对面)六楼。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河县垤玛乡人民政府
地址:红河县垤玛乡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0873-452800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 系 人:余承远、康毅
联系电话:0871-68303085
传 真:0871-68303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