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09 截至日期:2016-12-30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153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巫溪县花台乡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溪发改发[2015]128 号文批准建设,招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巫溪县花台乡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溪发改发[2015]128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重庆市巫溪县花台乡集镇污水处理工程。
2.2建设地点:巫溪县花台乡。
2.3建设规模:包括污水处理厂内的站房、格栅井、调节池、生化组合池、消毒池、排水计量渠、污泥池、无阀滤池、污水管网以及厂区给排水、消防等。其中站房建筑面积115.6176m2,建筑层数为地上1层,建筑高度为4.05米。
2.4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12月9日起,在网站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答疑文件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9:0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开标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10:00时(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的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具体请登陆网站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巫溪县马镇坝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15223680555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0号铂金时代5楼
联系人:管老师
电话:023-55139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