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12 截至日期:2016-12-30 所在地区:新疆/阿拉尔市 浏览次数:22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师市发改函【2016】20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355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建设单位为阿拉尔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师市发改函【2016】20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355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建设单位为阿拉尔市西北兴业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为:YSJSGC2016120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可研及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阿拉尔市胡杨大道。
项目概况:胡杨大道西起青松路,东至虹桥路,全长3755米,红线宽20米,道路、给排水、绿化、亮化、桥涵等附属设施。
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师市外部设计单位在投标前须在兵团建设局办理完备案手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10:00时至 14:00 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成功后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载明联系人电话、email、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专业、职称)、受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信用等级报告及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建设工程完善报名信息确认单到招标公司办公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截止时间为准。
(2)地点: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拉尔市幸福南路727号3楼北侧开标室)
(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
6.开标时提交资料: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公证件、授权委托书及拟派项目班子证件原件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证、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含二维码的证件,其二维码须清晰可辨)
7.评标办法:采用兵建发〔2006〕79号文“综合评估法”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阿拉尔市西北兴业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剑飞 电话:13565169357
招标代理机构:阿拉尔市正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阿拉尔市幸福南路698号(原塔水处办公楼3楼)
联 系 人:陆贞平 电 话: 13899297333 传 真:0997-461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