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13 截至日期:2016-12-26 所在地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 浏览次数:144
核心提示:本项目已由集发改审字(2015)200号文件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乌
本项目已由集发改审字(2015)200号文件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乌兰察布市南沙河综合整治及地下综合管廊同步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南沙河综合整治及地下综合管廊同步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工程;
2、工程地点:乌兰察布市;
3、建设内容及规模:桥梁4座、雨水管线3.2公里、污水管线4.5公里等;
4、招标编号:0651-162482/G。
二、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4、外进企业备案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2016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址: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一份由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进行投标报名。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副本;
(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项目负责人本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9)外进企业备案证;
(10)投标回执,详见附件1。
4、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不包含图纸),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孙利军
联系电话:18947413026
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市
联 系 人:刘鹏飞 刘宇晨 (交易中心127室)
联系电话:0474-4881935 0474-4881936
邮 箱:nmgzbjn@126.com 传 真:0474-4881937
交易平台名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夏世明 (交易中心235室) 0474-8987809
李 莉(交易中心229室) 0474-8305228
业主单位名称: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招标师)签章: 刘宇晨
地址: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民建大街北辰广场写字楼512室
邮编: 012000
电话: 0474-4881935
传真: 0474-4881937
电子邮件: nmgzbj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