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 郑庵镇刘庄(春晖)社区二期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由于本项目施工
郑庵镇刘庄(春晖)社区二期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由于本项目施工三标段一次招标报名单位不足三家,故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第三标段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郑庵镇刘庄(春晖)社区二期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给水工程;
2.2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4-03-43;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2.4工期:90日历天;
2.5本项目标段划分如下:
三标段:郑庵镇刘庄(春晖)社区二期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给水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2011年以来有两个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给水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本项目资金拨付执行《中牟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牟财【2013】72号)。
3.4外省企业须办理进豫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3.5投标人须持有中牟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供应商到中牟县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时,须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中牟县商都大街中牟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508室进行办理,咨询电话0371-6211329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携带的资料及申请书格式请登录中牟县人民检察院网站查询并下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4月11日至2014年0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业绩合同、企业进豫备案证明(仅限外省企业)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前往郑州市东明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农资大厦八楼806室进行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