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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14  截至日期:2016-12-17  所在地区:贵州/贵阳市  浏览次数:320

核心提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文县水务管理局 的 修文县大石乡供水工程项目工程(入场登记号:SLGSG52010x2016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文县水务管理局 的 修文县大石乡供水工程项目工程(入场登记号:SLGSG52010x2016111002) 已于2016年 12月13日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万宏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万元): 200.669218
中标工期:6个月(天)
项目负责人:何鸿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注册(职称)证号:黔251131314885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聚诚鑫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万元): 200.746618
中标工期:6个月(天)
项目负责人:王超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注册(职称)证号:黔251141625249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光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万元): 189.729031
中标工期:6个月(天)
项目负责人:黄梦秋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注册(职称)证号:黔252131416204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6年 12月17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其他备案部门  贵阳市水务管理局(地址:-- 电话:--)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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