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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15  截至日期:2016-12-28  所在地区:黑龙江/哈尔滨市  浏览次数:217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SG1206G160131.招标条件绥棱县绥棱镇污水管网工程施工,已由绥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绥发改发[2016]4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编号:SG1206G16013

1.招标条件

绥棱县绥棱镇污水管网工程施工,已由绥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绥发改发[2016]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棱县碧清源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棱县绥棱镇污水管网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绥棱镇内。

2.3建设规模: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污水管网22.13公里,投资2123.35万元。

             二标段:污水管网19.14公里,投资1836.49万元。

2.4计划工期: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项目施工现场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第一标段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近三年(2013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投标期间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没有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第二标段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近三年(2013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投标期间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没有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两个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均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具有投标企业养老保险证明、没有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  绥化市以外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向绥化市建工科办理投标备案手续,经审查批准后,可持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9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企业法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投标人拟派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4.0本项目两个标段可兼头兼中。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12月 14日至2016年1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到到绥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新资质证书可不携带原件,仅携带复印件即可,若复印件的二维码不能扫描,将不予认可;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8)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近三个月投标企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拟投项目班子其他人员:要求 市政 专业,技术负责人(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工长、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拟投项目班子近三个月投标企业养老保险证明;(需与“黑龙江省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录入信息一致)

(10)绥化市以外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向绥化市建工科办理投标备案手续,经审查批准后,可持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1)省网报名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投标登记并已在“黑龙江省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录入电子信息者,请于2016 年12月14日至2016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在绥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棱县碧清源污水处理厂

地    址:绥棱县内 

联 系 人:李阁峰 

电    话:15045571369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市三和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直路盟科视界六号楼二单元B座14楼

邮    编:150000

联 系 人:常冬雪

电    话: 045151757857  18945686782

电子邮件:hrbsh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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