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16 截至日期:2016-12-27 所在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浏览次数:149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NMHH-2016-11-03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光伏示范小镇项目一期工程小学项目管线
招标编号:NMHH-2016-11-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光伏示范小镇项目一期工程小学项目管线工程施工监理,已由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文件呼开经发【2015】66号、呼开规函【2015】24号和呼开规函【2016】37号文件批准同意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光伏示范小镇项目一期工程小学项目管线工程施工监理。
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内,南至纬十三街,北侧与沙尔沁工业区光伏示范小镇一期工程08-A地块新市镇居民生活区接壤,西至规划路,东至沙尔沁中路。
3、建设规模与招标范围:污水管约856.07m,雨水管约1359.1m,给水管约1435.68m,消防管约264.64m。
4、日历工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
5、预算额:6万元。
三、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段划分。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监理工程师须为本企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4、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均可报名。
五、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7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华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8层1812室。
4、报名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资料不全者视为不合格。迟到的报名申请书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4.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本人到场);
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4.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4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4.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6总监理注册资格证书;
4.7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须提供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6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28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华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获取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8层1812室。
4、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八、备注:
1、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必须持有自觉遵守和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具体格式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文件内建工[2007]2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www.nmgztb.com)。
2、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手续。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汇顺永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辉
电 话:0471-5206702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出口加工区商务中心308房间
代理机构:内蒙古华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8层1812室
联 系 人:尹东霞
电 话:0471-5196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