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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19  截至日期:2017-01-06  所在地区:江苏/无锡市  浏览次数:167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DG-2013-8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DG-2013-8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核准无锡市新震泽实业有限公司XDG-2013-8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的批复 锡发改许投[2013]3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新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新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无锡市太湖新城清舒道东侧、秀水河南侧、东至贡湖大道、南至和风路  

工程规模:  本室外配套工程总面积约24000㎡,主要包括道路(雨水、污水管最大管径为DN800)、广场铺装、景观绿化(景观照明)等 

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1800万元 

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室外配套工程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质量标准:100%一次性验收合格,绿化养护期为二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条件:1、[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并且[园林绿化工程二级](含)以上);    

3.1.2财务要求:2013至2015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单位近3年来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有效日期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至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起倒算),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价≧550万元的室外市政工程(指建筑物(群)红线内的道路及综合管网工程)。有效业绩必须同时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公开招标中标通知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证明(发包人直接发包、总承包单位直接发包的业绩)、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信息为准,缺任意一项或者资料不符合要求均为不合格    
3.1.4信誉要求: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1.5.1[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3.1.5.2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3.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1.6.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1.6.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1.6.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即:主体方)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主体方在职员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6日  13:30 时至2016年12月20日  20:00 时在网站上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1月06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9室(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2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新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
联 系 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学前东路宁海里1号星岛大厦6楼611室  
联 系 人:邵晓红
电    话:0510-82112159
传    真:0510-82112159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无锡五爱支行
账    号:7322210182600034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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