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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19  截至日期:2016-12-30  所在地区:新疆/图木舒克市  浏览次数:221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图木舒克市夏可河两岸景观治理(一期)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已由图发改发[2016]110号文件批准,招标单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图木舒克市夏可河两岸景观治理(一期)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已由图发改发[2016]110号文件批准,招标单位为图木舒克市绿化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政府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图木舒克市夏可河
2.2 招标规模:在夏可河两岸西起永安坝大桥,东至迎宾路的范围内长13公里,宽100米,总面积130公顷进行土方平整,建设绿化供水管网及配套泵房等,种植苗木及修建园路。
2.3 本次设计标段划分:共划分为2个标段。
2.4 本次设计招标范围为:在夏可河两岸西起永安坝大桥,东至迎宾路的范围内长13公里,宽100米,总面积130公顷进行土方平整,建设绿化供水管网及配套泵房等,种植苗木及修建园路;对以上招标规模进行工程设计(可研、初设、施工图)。第二标段为:叶尔羌路到永安坝大桥范围内的设计工作。
2.5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3.2报名时请提交: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以上均为原件以备审查,如不能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除外),可提供上述证件的公证件均视为有效;
另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许可(疆外企业)另疆外企业需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师外企业需提供师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资质登记备案证明。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留存)。以上证件是证明投标人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必要证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全部证件,如缺任一证件都将不予报名。
注:投标单位必需在线上报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30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北京时间),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市克孜都维路晶鑫源小区3单元0052室)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报名。
5. 投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以上报名者,请于2016 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30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北京时间),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市克孜都维路晶鑫源小区3单元0052室)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图木舒克市绿化委员会
地    址:图木舒克市
邮    编:843900
联 系 人:吴铎
电    话:0998-570109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喀什市克孜都维路晶鑫源小区3单元0052室
邮    编:844000
联 系 人:张宇     电话:0998-2525157
8. 监督电话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监察局:0998-2521466
会展 13890505561
热线 400-8088-659
客服 1977554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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