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19 截至日期:2017-01-10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195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忠县石宝镇咸隆水厂改造工程(施工),已由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忠发改发[2016]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忠县石宝镇咸隆水厂改造工程(施工),已由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忠发改发[2016]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忠县石宝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市级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忠县石宝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忠县石宝镇灯塔村;
2.2 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
2.3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改造500m3/d净水厂一座。包括取水管道1200米,配水管网17200米,提升泵站一座,净水厂一座。
2.4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详见忠县石宝镇咸隆水厂改造工程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在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 12 月 1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登录网站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图纸、工程量清单、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未交工本费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为800.00 元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 月10日10时00分 , 地点为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忠县忠州镇大桥路10号附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忠县石宝镇人民政府
地址:忠县石宝镇镇
联系人: 范老师
联系电话:1359417525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金果园
联 系人:詹老师
联系电话:13983549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