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19 截至日期: 所在地区:河南/安阳市 浏览次数:232
核心提示:1.采购条件本项目林州市2016年度安阳市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第二批)第二、第四标段,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林州市扶贫开发
1.采购条件
本项目林州市2016年度安阳市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第二批)第二、第四标段,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林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第二、第四标段进行二次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林州市2016年度安阳市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第二批)第二、第四标段;
2.2采购编号:LCGG2016-285/4;
2.3工程概况:林州市2016年度安阳市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第二批)第二、第四标段,建设内容:1. 临淇镇草庄村安全饮水建设,工程内容:维修旱井水窖25眼;2.临淇镇洪泉村安全饮水建设,工程内容:地埋管道2500米,购买水泵1台;3.石板岩镇上坪村安全饮水建设,工程内容:架设镀锌引水管500米,蓄水池治漏1座;4. 五龙镇城峪村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内容:地埋管道1600米;5.原康镇九龙村乡村道路安保工程建设,工程内容:安装波形钢板护栏460米。
2.4工程性质:新建;
2.5施工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6采购范围:建筑工程预算表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7质量标准:合格;
2.8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工。每延误一天扣合同总价的0.5‰,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9标段划分:
第二标段:临淇镇草庄村、临淇镇洪泉村、石板岩镇上坪村安全饮水建设,五龙镇城峪村农田水利建设;
第四标段:原康镇九龙村乡村道路安保工程建设。
3.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第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其他要求:
⑴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需具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⑵谈判响应人拟派建造师须无在建工程。拟派建造师以往承担的工程是否在建认定,按下列原则进行:
①承担的工程停工超过120天的,应提供建设单位同意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且已报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原件评标时备查。
②承担的工程变更建造师的,应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报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原件评标时备查。
⑶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4. 报名及售标信息:
4.1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2月19日—12月21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林州市振林路27号(财政局西院);
4.3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注册建造师及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等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4谈判文件售价: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4.5每个投标人只能投一个标段。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 12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林州市振林路27号(财政局西院);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6.1采 购 人:林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80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2-6166168
6.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驻林地址:林州市振林路27号,财政局西院)
联 系 人:韩女士 张先生
电 话:0372-6831638
0371-55679799
6.3监督电话:0372-6808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