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19 截至日期:2016-12-22 所在地区:贵州/贵阳市 浏览次数:332
核心提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清镇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的 清镇市(站街、卫城)姚家寨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一期工程(二次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清镇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的 清镇市(站街、卫城)姚家寨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一期工程(二次)施工招标工程(入场登记号:JSGSG5201812016111801) 已于2016年 12月16日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清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5224.075051
中标工期:365(天)
项目负责人:高春艳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贵141151521486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大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5275.279301
中标工期:365(天)
项目负责人:廖洪杰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一级
注册(职称)证号:川151151518434
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市渝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5284.742782
中标工期:365(天)
项目负责人:谭一言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注册(职称)证号:渝150060801516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6年 12月22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清镇市招标办(地址:清镇市红枫大街房屋交易所4楼 电话:82523985)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