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柘城县东产业集聚区金刚石产业园厂区道路及浦东路东段、丹阳大道围挡和产业区创业服务中心内路面工程己由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柘城县东产业集聚区金刚石产业园厂区道路及浦东路东段、丹阳大道围挡和产业区创业服务中心内路面工程己由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柘城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柘城县东产业集聚区金刚石产业园厂区道路及浦东路东段、丹阳大道围挡和产业区创业服务中心内路面工程
2.2招标编号:柘财采购【2016】205号
2.3建设地点:柘城县境内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建设内容:东产业集聚区金刚石产业园厂区道路工程及浦东路东段、丹阳大道围挡和产业区创业服务中心内路面工程。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及预算书内所有内容
2.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东产业集聚区金刚石产业园厂区道路工程,预算金额:3136151元;
二标段:浦东路东段,预算金额:1275573元;
三标段:丹阳大道围挡,预算金额:587623元;产业区创业服务中心内路面,预算金额:945088元。
三.报名企业资格要求
3.1报名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质要求:报名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4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5 企业业绩要求:企业自2013年7月1日以来具有在建或已完成的单项工程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在建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原件及甲方出具的在建证明);
3.6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自2013年7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单项工程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算;
3.7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8其他要求:开标时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9投标人可投报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申请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由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经三路28号融丰花苑A座15B)报名。
报名地点:郑州市经三路28号融丰花苑A座15B。
4.2报名携带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时出示原件留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企业和项目经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及证明材料;
(4)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市政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劳动合同;项目经理没有担任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条款应根据“三、报名企业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4.当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五.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柘城县交通运输局
地点:未来大道66号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0370-6020617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郑州市经三路28号融丰花苑A座15B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8766662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