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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21  截至日期:2016-12-29  所在地区: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浏览次数:35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第七师124团保障性安居工程果香里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兵财综【2016】5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第七师124团

1.招标条件
第七师124团保障性安居工程果香里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兵财综【2016】5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第七师124团,建设资金为国拨及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124团果香里小区
2.2.工程规模:新建给水管网1996米,排水管网1796米,供热管网2*1996米,小区道路2327米,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2.3.招标内容:新建给水管网1996米,排水管网1796米,供热管网2*1996米,小区道路2327米,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2.4.工期要求: 75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6.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工程投资额2% 。
2.7.投标保证金退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建设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回。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与建设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后予以返还,也可直接转入履约担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房建或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其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均须合格有效。
3.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对应的从业人员。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的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5.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工程量清单-综合评估法。
5.投标人报名
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及身份证携带下述证件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5.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5.3.拟派往本工程施工负责人的房建或市政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单位须进行区外进疆企业信息登记。  
5.5.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1日~2016年12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节假日休息)
5.6开标地点:第七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奎屯市团结东街29号)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第七师124团
联系人:吴建江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奎屯市传输局家属楼飞鸿里19棟1153   
联系人: 姬小静  联系电话:0992-3330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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