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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23  截至日期:2017-01-16  所在地区:湖南/娄底市  浏览次数:248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双峰县湄水河东防洪堤综合治理工程城南截污干管(有恒桥至新桥)改造工程 已由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双发改行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峰县湄水河东防洪堤综合治理工程城南截污干管(有恒桥至新桥)改造工程 已由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双发改行审[2016]19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双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峰县湄水河东防洪堤综合治理工程城南截污干管(有恒桥至新桥)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永丰镇沿河南路、湄水河东岸
2.3项目规模:从有恒桥到新桥,沿湄水河东岸埋地敷设钢丝波纹管约190米,沿河边采用钢桁架架空安装钢管约1110米,全长约1200米。工程造价约1200万元。
2.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工期要求:120 天(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  
2.7招标范围 :场地清理、沟槽开挖、管道安装、砌筑污水井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4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或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8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2016年6月-2016年11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名单;
3.9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10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3.11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2月23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1”及娄建发[2016]128号文。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5.2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01月16日17时00分,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 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29日17时止(北京时间),自行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理定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01月17日 9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务中心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该投标人被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双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双峰县建筑业管理办公室)。电话:0738-6821479。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9.1本项目施工环境比较复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处理、协调用地、交通等工农矛盾的能力.
9.2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2月23 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双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双峰县永丰镇曾国藩大道南161号
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1387384003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娄底市湘阳街姑苏名园11栋7楼
联系人:殷小姐
电  话:18374252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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