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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23  截至日期:2017-01-17  所在地区:湖南/郴州市  浏览次数:225

核心提示:金山新城日月湖及配套路网工程已由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荷发改发[2016]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为株洲金

金山新城日月湖及配套路网工程已由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荷发改发[2016]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为株洲金山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资金来源为自筹。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本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名称:金山新城日月湖及配套路网工程监理
2.工程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为72642.7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9297.973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日月湖生态水利综合开发子项目包括湖体工程、驳岸、环湖渗滤系统、电力工程及燃气管道保护等,建安工程费约6693.5656万元;
(2)日月湖生态修复工程子项目包括管理用房、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建筑工程、园路、广场铺装、景观平台等硬质景观工程、亭廊景观小品、 湖心岛驳岸,、绿化、水生态处理、给排水、亮化及配套设施建设等,建安工程费约10039.2565万元;
(3)配套路网工程子项目包括金城西路一期(金荷大道—荷塘大道段),金荷大道五期A段(金龙路—金城西路)的路基、路面、桥梁、市政管网、路灯、交通标示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建安工程费约12565.1512万元。
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4.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
5.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6.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本招标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7.投标人资格条件
7.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7.2同时具备下列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7.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且无在监项目),项目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6条;
7.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7.5本招标项目接受不超过两个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的单位。
7.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9.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
10.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0.1请各投标人于从2016年12月23日至2017年1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17年1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1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12.行政监督:本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6070。
13.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株洲金山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院内       
联 系 人:毛志伟
电    话:15243623833
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五楼
联 系 人: 曾女士、刘女士
电    话:0731-2229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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