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23 截至日期:2017-01-19 所在地区:陕西/咸阳市 浏览次数:264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以三发改投【2016】320号《关于对三原县陵前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以三发改投【2016】320号《关于对三原县陵前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及自筹;以三发改投【2016】321号《关于对三原县陵前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三原县陵前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概算投资823.86万元,建设内容为陵前镇东街、西街、北街、南街、临泉大道、武子大道、西王南一巷7条街道污水主管网7.6余公里,过路管及其检查井、雨水收集井等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近三年内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1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且无在建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工程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三原县清林小区南区西三排二号报名。申请投标时需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4年12月以来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部人员组成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及近三年来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2套(需盖单位公章)、原件审后退回,2套复印件留存。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12月24日至2016年12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在三原县清林小区南区西三排二号,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2000元/套,售后不予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月19日上午9:30时,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原县陵前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三原县陵前镇东街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8182599152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号会展国际2105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89149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