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23 截至日期:2016-12-28 所在地区:四川/遂宁市 浏览次数:293
核心提示:一、本项目经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蓬发改审〔2016〕335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蓬发改〔2016〕比
一、本项目经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蓬发改审〔2016〕335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蓬发改〔2016〕比选备案第296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蓬溪县高坪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蓬溪县高坪镇马家沟村二社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基础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蓬溪县高坪镇马家沟村二社(拱桥湾)
实施时间:拟于2016年12月30日开工,建设工期3个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混凝土道路、广场道路铺装、雨污管网、化粪池、人工湿地、绿化等
建设资金:县财政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蓬溪县高坪镇马家沟村二社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基础设施项目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①比选申请人不得修改比选申请函内容;②比选申请人如选择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务必在转账回单备注栏注明:蓬溪县高坪镇马家沟村二社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基础设施项目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申请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③本工程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专业类别须为建筑工程类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现场验证拟任项目负责人压证情况,如查实有在建项目,取消中选资格;④提供企业为所有拟派现场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量)员、材料员购买的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及有效证件(上岗证);⑤提供本公司近三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10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的经有关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⑥本工程严禁借牌投标及转让,提供资料(证件)有造假或虚假行为,一经业主及主管部门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上报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罚;⑦中标单位须提供拟任项目班组成员的有效证件在有关部门备案并进行压证施工;⑧以上资料(证件)均审原件留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一份,并装订成册;⑨现场不接受补充资料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网站上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6年12月23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6年12月28日10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蓬溪支行
账 号:51001677208051503628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施工1 报价方式:E.固定价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105.66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5.28 备注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6年12月28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蓬溪县赤城镇蜀北下路99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公开举行从网站上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蓬溪县高坪镇人民政府
地 址:蓬溪县高坪镇政府街
邮 编:
联 系 人:张智刚
联系电话:0825-5447221
传 真:0825-5447221
2016年12月23日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