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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23  截至日期:2016-12-30  所在地区:四川/乐山市  浏览次数:238

核心提示:一、本项目经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五发改投[2016]42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五发改比选

一、本项目经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五发改投[2016]42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五发改比选备案(2016)21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乐山市五通桥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轴承厂片区棚改项目(综合整治)
建设地点:乐山市五通桥区工轴承厂片区
实施时间:5个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轴承厂片区220户所在老旧住宅小区的综合整治。修缮房屋本体,对屋面进行防水处理,对房屋外墙进行保温和粉饰,对破损的台阶、散水进行修缮;对住宅小区内破损严重的庭院道路进行修整、翻建,改造小区内道路约1200平方;修整、规范既有管线设施。路灯、供电、供水、排水、通迅、有线电视、燃气、消防等管线及设施设备,有条件的住宅小区要做到管线下地,条件不具备的住宅小区要统一高度和线路走向,禁止乱拉乱接。对部份小区用水、用电进行社会化改造,接入社会管网实行一户一表。路灯改造20套,雨水管道600米,污水管道600米,电力管沟600米,通信管沟600米,给水管道600米,新增消防栓8个;完善配套设施,配套环卫设施、新改建公共厕所2个,建设垃圾中转池2个,配置垃圾箱20个等;屋面防水处理总计3000M2
建设资金:政府投资
其他:下浮7%(100.61万元)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轴承厂片区棚改项目(综合整治)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其他要求:1、拟任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为省人事厅颁发的只需提供原件,其他部门颁发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职称批文原件),同时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并压证施工。2、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和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为该技术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社保或养老保险原件;3、比选申请人2014年至今已完成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90万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4、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5、采用A方式向比选人直接递交保证金的,请务必注明本项目名称;6、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到现场参加比选会,现场审核的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验证且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交比选人,资格审查现场不接受任何补正资料。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网站上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6年12月23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6年12月30日13时3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四川圣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六支行 
账 号:5100 1468 3080 5151 7378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施工1       报价方式:E.固定价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93.57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4.60 备注:含专业工程暂估价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6年12月30日13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乐山市龙游路西段607号)公开举行从网站上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乐山市五通桥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五通桥区茶花路146号
邮 编:614800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3-3302970
传 真:0833-3301561


                         2016年12月23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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