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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27  截至日期:2017-01-17  所在地区:湖南/株洲市  浏览次数:233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罗塘安置小区一期新建工程已经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发【2013】283号文及株洲市芦淞区发展和改革局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罗塘安置小区一期新建工程已经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发【2013】283号文及株洲市芦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芦发改字[2016]7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芦发改招【2016】13号文核准,现对该项目7-14号栋、17-18号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罗塘安置小区一期(7-14号栋、17-18号栋)新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芦淞区五里墩乡
2.3 规    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占地面积为4493.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276.69平方米,主要建设10栋6F+1安置房,小区配套的道路、供配电、给排水、绿化等附属工程。项目新建工程部分投资约753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354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2.4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得超过60岁)和大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4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中的相关规定: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2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入围法”,即当通过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时,则根据评审计分由高至低的排序确定9家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Ⅱ)。
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 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12月 27 日至2017年 1 月 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止自行在网上进行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及澄清答疑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上述相关文件与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8.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 月 17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六楼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1月 17 日 10 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7年1月24日9时 00分;
9.2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7年 1月 17 日10时00分。
10.联系方式招标人: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芦淞区太子路1135号
联系人:刘莎                   
电  话:18607333600
招标代理单位: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恋综合楼17楼
联系人:黄富玉、简奕舟   电话:0731-22668985  传真:0731-28832818
邮箱:18347462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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