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29 截至日期:2017-01-17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196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川区梅垭水处理厂至城区供水主管道改造工程管道采购已由南川发改委发【2013】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川区梅垭水处理厂至城区供水主管道改造工程管道采购已由南川发改委发【2013】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川区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建设基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的管道采购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川区梅垭水处理厂至城区供水主管道改造工程管道采购
2.2 交货地点:南川区东城街道大铺子社区、东京华社区及南城街道林堡社区
2.3 交货方式和完工时间: 自招标人分批次发出排产通知后35日历天内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完工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后。
2.4 招标范围:梅垭水处理厂至城区供水主管道主线部分DN630、DN200给水管及管件阀门采购和梅垭水处理厂至城区供水主管道支一路、支二路部分DN100、DN200给水管及管件、阀门采购,总投资约122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
3.1.1具有生产PE100级Φ630管道的生产能力资格的PE管道生产厂家;
3.1.2阀门生产厂家或阀门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可由牵头单位派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参与投标。
3.3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标明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生产PE100级Φ630管道的生产能力资格的PE管道生产厂家。成员为阀门供应商或阀门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9日10:00时至 2017年1月17日14时30分止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请投标人于2017年1月2日17:00前将本项目质疑发送至网上。招标人于2017年1月3日17:00前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并上传至网上,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在开标前因未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补遗或通知而产生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1月17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17年1月17日 14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接件处(南川城区北环路电信大楼斜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南川区自来水公司
地 址:南川区金安大厦
联 系 人:徐德钧
电 话:13609464708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渝北区东湖南路3号5-3
联 系 人:张洋
电 话:023-67303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