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29 截至日期:2017-01-19 所在地区:云南/昆明市 浏览次数:30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石林县西街口镇威黑尾都渣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昆明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昆明市农业综合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石林县西街口镇威黑尾都渣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昆明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昆明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石林县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批复》(昆农综办〔2016〕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林县西街口镇威黑、西街口村委会。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0.6万亩,即:衬砌渠道1.8公里、埋设管道27.6公里、新建200立方米水池3座、修建田间道路9.7公里(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砌渠道1.8公里、修建田间道路7.2公里(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标段:埋设管道27.6公里、新建200立方米水池3座、修建田间道路2.5公里(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证书、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云政发﹝2015﹞57号)第十九条规定,本项目工程施工实行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须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提供给项目业主,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至今)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原件),项目经理近五年(2012年至今)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土地整理项目、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及烟水综合配套项目,水利水电工程指不同类型的施工公路、河道疏浚、灌溉、排水工程施工。
3.3财务状况:须提供2013年至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4云南省省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企业需提供《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且拟派项目经理为已备案人员,云南省省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资质企业需提供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基本信息登记证明材料(如:网页截图等)并加盖企业鲜章。
3.5信誉要求:投标人2013年至2015年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现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需提供承诺函。
3.6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到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给业主,复印件提交一份给交易中心。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2016年石林县西街口镇威黑尾都渣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6年石林县鹿阜街道办平地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个项目3个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以上两个项目的一个标段。根据评标顺序(评标顺序为: 2016年石林县西街口镇威黑尾都渣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2016年石林县西街口镇威黑尾都渣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2016年石林县鹿阜街道办平地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同一投标人已经确定为 2016年石林县西街口镇威黑尾都渣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的第一中标侯选人后,就不被推荐为 2016年石林县西街口镇威黑尾都渣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和2016年石林县鹿阜街道办平地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标段的第一、二、三中标侯选人;根据评标顺序同一投标人已经确定为 2016年石林县西街口镇威黑尾都渣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或二标段的第一中标侯选人后,就不被推荐为2016年石林县鹿阜街道办平地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标段的第一、二、三中标侯选人。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根据《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和相关文件政策规定,中标人企业注册地如不在石林彝族自治县的,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必须在石林彝族自治县税务部门预缴税款,并出具石林彝族自治县税务部门签章的税收缴款书或者税收完税证明,否则,招标人将拒付工程款,请各投标人慎重考虑。
3.1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60号)、《昆明市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昆人社通〔2015〕176号)等文件精神,中标人必须依法在石林彝族自治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缴费由中标人全额承担,中标人申请支付工程款时,须出具在石林彝族自治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的《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否则,招标人将拒付工程款,请各投标人慎重考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12-28 16:52 至 2017-01-02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资源交易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01-19 09:20。
5.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为石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林县石林中路民族体育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中路93号
联系人:杨工
联 系 电 话:0871-6779608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煜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谭工
联系电话:0871-67171746/13708804792
传 真:0871-67171746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双凤路邦盛商城3幢1单元3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