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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30  截至日期:2017-01-06  所在地区:黑龙江/牡丹江市  浏览次数:233

核心提示:项目编号:SG0300G160851.招标条件 “逸品尚城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已由牡丹江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牡发改投资[2012]130号】文件

项目编号:SG0300G16085 

1.招标条件 “逸品尚城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已由牡丹江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牡发改投资[2012]130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牡丹江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及贷款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套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逸品尚城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配套工程施工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兴中路以西、西林路以东、西海林街以北 

2.4资金来源:自筹及贷款,工程造价约3164万元 

2.5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小区道路、路灯、绿化、景观小品、铺装、给水、排水(污水、雨水)管道、消防管道、供热管道、给水泵房设备安装、消防泵房设备安装(含消防电及消防控制室)、换热站设备安装、消防大门及围墙等工程。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2.7计划工期:2017年04月10日-2017年10月30日,共203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向建设单位提供证明);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主要施工管理工作;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依据黑建招[2015]4号《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拟派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3.9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当时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0453-6271560),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10业绩要求:投标前3年内(2013年12月1日至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至少具备1项严寒或寒冷地区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中标通知书、经过备案的施工合同为准,拟提供业绩确认日期以施工合同的签定日期为准,同时还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三者缺一不可)。 

4.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登记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01月06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持以下材料:

(1)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身份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注册建造师、安全员(1人)以及技术负责人(仅需提供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质检员、造价员岗位证书(以上所有拟派人员均需具备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安全员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外省市企业须提供相对应的证书);

(8)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外省企业提供);

(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11)类似工程业绩佐证材料;

(12)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报名成功截图; 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到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5楼)登记购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5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其他 

7.1潜在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凡未按规定在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本项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 

7.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牡丹江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爱民区曙光新城新华公安分局南邻城投集团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

邮 编:150030 

联系人:杨晓宇

电 话:4006998787-3(招标三部)18004607349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企业E-mail:忱义招标(chenyi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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