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4-04-28 截至日期:0 所在地区:四川/广安市 浏览次数:273
核心提示:广安兴亚污水治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污水处理及排污管道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安兴亚污水治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污水处理及
排污管道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GAZFCG2012-113号
二、招标项目:污水处理设备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污水处理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且营业执照有此经营范围;
2、非投标产品(曝气器、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红外测油仪)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授权;
3、具有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2年11月29日至2012年12月10日8: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安市建安南路459号,市政务中心大楼6楼612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介绍信(格式附后)、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外地供应商可直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或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电汇至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单位:广安市财政局,开户行:建行广安市分行营业部,账号:5100 1748 6360 5150 1200-130007013(注:130007013可填入备注栏,必须以公司名义转账,个人名义转款无效;请勿将报名费转入保证金账户,否则不退且报名无效)。转款后请将转账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介绍信(格式附后)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电话确认。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12月20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607室)。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兴亚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姜曙光
联系电话:13219251666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612室
邮 编: 638000
联 系 人: 张敏、刘燕秋
联系电话: 0826-2337760
传 真: 0826-2333992
由
www.hqsgw.com提供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