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1-04 截至日期:2017-01-24 所在地区:江西/宜春市 浏览次数:231
核心提示:招标单位名称:南城县洪门镇人民政府本级招标工程项目:洪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生活污水、配套管网、环湖村庄垃圾治理)工程
招标单位名称:南城县洪门镇人民政府本级
招标工程项目:洪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生活污水、配套管网、环湖村庄垃圾治理)工程
批文名称及编号:城发改环字[2016]20号
项目总投资:675.00 万元
本项目投资:394.00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100.00%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洪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生活污水、配套管网、环湖村庄垃圾治理)工程,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
本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洪门镇农村环境综合政治项目(生活污水、配套管网、环湖村庄垃圾治理)工程,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环保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注册建造师:拟派建造师(园林绿化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五大员:拟派五大员上岗证证书
其他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环保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法定代表人需在本项目开标前壹天到业主处签订本工程项目承诺书。投标企业及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需提供类似本工程业绩,并可在交易网站的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投标企业需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建造师及五大员近6个月公司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凭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
联系人:邓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