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1-04 截至日期:2017-01-24 所在地区:云南/保山市 浏览次数:227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龙陵县龙玉大道滨河公园补水管道架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1、招标条件
龙陵县龙玉大道滨河公园补水管道架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投资【2013】102号文件批准该工程建设施工,工程筹建工作已经就绪,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龙陵县龙玉大道。
招标规模:新建取水盲沟一条50米,取水池一座16立方米,架设引水主管一条6000米。
计划投资:3000000.00元(叁佰万元整) 。
工 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龙陵县龙玉大道滨河公园补水管道架设项目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重合同守信誉。
3.3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申请人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告知函(行贿犯罪告知函载明内容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完整时间至报名时间)。
3.5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应至少承担过类似(建设投资在250万以上的项目)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建设或水利管道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三项,并提供能够体现项目规模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二级建造师资格证或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近三年内应至少承担过类似(建设投资在250万以上的项目)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建设或水利管道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一项,并提供能够体现项目规模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7云南省外的企业还需具备《云南省从业单位备案证》,项目负责人需为入滇备案人员。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01月04日至 2017年01月10日,每日上午08时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个人业绩材料、省外企业入滇备案等证照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拟派工程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身份证(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自行到检查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到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腾冲办事处(腾冲市腾越镇山源社区茶苑小区290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1月24日15时00分(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龙陵县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57750892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腾冲市腾越镇山源社区茶苑小区290号
联 系 人:张自成
联系电话:15184816140
2017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