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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4-04-28  截至日期:0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577

核心提示:河北新乐市地表水厂给水管网建设工程BT项目施工及监理更正公告

河北新乐市地表水厂(三水厂、四水厂)(净水厂)给水管网建设工程BT项目施工及监理更正公告

 

采购人名称:新乐市地表水厂建设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新乐市礼堂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87572017          联系人:郭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55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806695-803

 

数量:一标段:BT项目施工1项;二标段:三水厂监理1项;三标段:四水厂监理1项。

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监理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投资人作为主体单位且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近五年具有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BT项目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作为投资人的主体单位近五年具有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BT项目业绩。

5)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

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013年度资产负债表、BT项目业绩合同、投标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二、三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资料不全者概不受理。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4月10日起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除外)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工农路558号泰达招标公司6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

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4月30日下午1时30分

开标时间:    2014 年4月30日下午1时30分

开标地点: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吴林杰

联系方式:0311-83806695-803、13363802017

传真电话:0311-83806695-810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3806695-816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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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给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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