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山东省沂水县溪源水厂供水工程项目采购项目
一、招标人
1.1招标人名称:沂水县水务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
2.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
2.2联系地址:临沂市沂州路联安大厦2106室
2.3联 系 人:赵工
2.4联系方式:18315625235
三、项目说明
3.1项目名称:山东省沂水县溪源水厂供水工程项目采购项目
3.2项目编号:LYHT2014134
3.3工期:2014年7月31日前全部完成本项目
3.4项目要求:A包:鼓风机及空压机设备一宗;B包:闸门、阀门(含厂区总图及水处理系统)及电动葫芦、电动悬梁起重机一宗;C包:安装工程。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及要求。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4.2 A包:(1)属合法制造或销售单位,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
4.3 B包:(1)属合法制造或销售单位,阀门制造商必须具备5年及以上的阀门制造资格,闸门、阀门制造商必须具有卫生许可批件,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
4.4 C包:(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为机电设备安装二级及以上资质。
4.5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
4.6向代理采购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4.7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4.8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4.9遵守和符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4.10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14年05月04日至2014年05月09日,08:30—17:30 (节假日除外)。
5.2地点: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沂水县办事处(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一楼)。
5.3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5.4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卫生许可批件(只适用B包)、资质(只适用C包)的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A包:人民币10000元(大写金额:壹万元整);B包:人民币25000元(大写金额:贰万伍仟元整);C包:人民币15000元(大写金额:壹万伍仟元整)。
6.2交纳方式:电汇或转账(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于2014年05月27日上午9时30分前汇入以下账户)以保证金到达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
帐户名称: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帐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七、递交投标文件
7.1时间:2014年05月28日上午9时30分前
7.2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截止
8.1时间:2014年05月28日上午9时30分
九、开标
9.1时间:2014年05月28日上午9时30分
9.2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