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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1-11  截至日期:2017-01-26  所在地区:河南/驻马店市  浏览次数:339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新蔡县城镇污水处理及污水管网工程—新蔡县第一污水厂扩建工程(原厂设施改造)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新蔡县城镇污水处理及污水管网工程—新蔡县第一污水厂扩建工程(原厂设施改造)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新蔡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蔡县城镇污水处理及污水管网工程—新蔡县第一污水厂扩建工程(原厂设施改造)项目;
2.2 招标编号:XCJS2017-001
2.3 建设地点:新蔡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内;
2.4 建设规模:日处理2万立方污水生产的污泥脱水处理(污泥除湿干化)、二沉池改造以及增加污泥浓缩池等;
2.5 项目总投资:2900158.503元;
2.6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8 招标范围: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资质,同时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本单位项目经理(在资格审查时,项目经理如有在建、中标、预中标、已在网上公示的中标结果,需提供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表),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3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3.4 投标企业具有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份(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3.5 报名需提供污泥干化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产品唯一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并提供生产厂家日处理2万立方污水的设备销售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6 企业在2013、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以年终审计报告为准,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法违纪、未被列入黑名单,且需对本次投标行为及中标后履约行为进行承诺,出具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的书面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①本次投标活动不挂靠、不借用资质投标;②不转包、不违法分包;③我公司中标后投标中承诺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七大员证书原件自愿押存于贵单位,并及时按投标中承诺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七大员组建项目部,项目经理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22天,技术负责人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25天;④承诺在项目招标建设全过程有效,一经发现有违反承诺的行为,视为投标人违约,发包人可单方面中止一切合同,项目损失有投标人负责。
3.7 拟投入的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七大员、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且无在建项目(以提供2016年1月至11月养老保险证明、劳务合同为准),七大员包括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标准员。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资格要求符合上述者,请关注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3 本项目的补充文件、补遗等相关资料都将发布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上,请各位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并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万捌仟 元整(¥:58000元);
诚信保证金:人民币 捌拾捌 万元整(¥:880000元)。
注:①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为分别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保函的形式缴纳并以银行出具的保函格式为准开具,且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和诚信保证金(银行保函)分开开据,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逐页亲笔签署姓名和加盖投标企业印章,不得使用签名章和其他电子版签名;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具,如基本账户银行无权开具,可到上级银行开具,但基本账户银行必须出示证明。
②若诚信保证金保函银行不能开具,则开具保函的金额不得低于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的总金额之和。
③在开标时须提供银行保函原件以备审查;开标结束后各投标企业银行保函暂由招标代理公司代为保管;中标企业与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施工合同后5日内,由招标代理公司向各投标人退还各企业银行保函。
④所有保函一经查出虚假行为,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
⑤银行保函有效期≥90天。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蔡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96-2731581
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1-53373125
会展 13890505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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