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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1-11  截至日期:2017-02-04  所在地区:云南/昆明市  浏览次数:257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昆明市金马路延长线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经昆发改投资【2015】707号、昆建发【2016】292号 、昆建发【2016】336号文批

1.招标条件:   
  昆明市金马路延长线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经昆发改投资【2015】707号、昆建发【2016】292号 、昆建发【2016】336号文批准,昆明城市管网设施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现昆明市金马路延长线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通信线路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马路延长线建设工程道路起于东三环,止于G320(贵昆公路)。
  2.2建设规模:金马路延长线道路位于昆明市官渡区和经开区,道路起于东三环以西(起点顺接现状金马路),止于国道G320(贵昆公路)以东(终点顺接经开区204号路)。金马路延长线地下综合管廊位于昆明市官渡区和经开区,管廊起于东三环以西(起点顺接现有金马路管线),止于国道G320(贵昆公路)以东(终点顺接经开区204号路规划管廊)。项目长约6.6km,红线宽度46~60m。
  2.3资金来源: 本项目主体工程采用PPP模式建设;
  2.4项目投资:以实际发生为准;
  2.5工期要求:本项目工期要求应满足主体工程的施工进度要求;
  2.6招标范围:完成项目片区内影响道路及综合管廊建设的通信线路(包括但不限于:移动、联通、电信、昆广网络等)迁改的设计及施工工作,并协助招标人协调军缆迁改事宜。包括:迁改手续的报审、办理迁改过程中相关线路的停、用手续,保证通信畅通,并最终能够并网使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构筑物拆除及补偿、设备及材料采购管理、建筑和安装施工、调试、拆除工程、光(电)缆入地工程、配合验收、竣工投产、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保证迁改后的通信线路通信畅通,并最终能够并网使用。
  2.7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行业设计有关规范要求;(2)施工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121-2010)及国家、地方现行行业施工有关规范要求的,能通过各管线权属单位各项验收并满足使用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类专业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信部颁发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若为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还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近3年(2014年至今)至少完成过2个以上(含2个)合同金额 200万元以上的通信线路新建或迁改施工业绩和近三年(2014年至今)完成过2个以上(含2个)合同金额20万元以上的通信线路新建或迁改设计业绩;
  (2)近3年(2014年至今)至少完成过2个以上(含2个)合同金额 200万元以上的通信线路新建或迁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或通信工程EPC)类似业绩;
  注:企业的类似业绩满足以上(1)、(2)项其中之一即可。
  3.4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通信与广电或机电或市政专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近三年(2014年至今)完成过1个以上(含1个)合同金额 200万元以上的通信线路新建或迁改施工类似业绩;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且近三年(2014年至今)完成过1个以上(含1个)合同金额20万元通信线路新建或迁改工程设计业绩;
  注: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设计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3.5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2013年至今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3.7云南省外企业:投标人若为云南省省外企业须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基本信息登记;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9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增值税计算方法为一般,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0本项目执行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规定。投标时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内容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包括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还应按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规定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01-11 13:25 至 2017-01-17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02-04 09:30。
  5.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综合服务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城市管网设施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桃源街30号
  联 系 人:杨工、魏工
  联系电话:(0871)64130889、63116829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世博路12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联 系 人:王敏霞(13987129221) 江舟(13577112337)
  传 真:(0871)63145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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