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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1-12  截至日期:2017-01-19  所在地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  浏览次数:294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四子王旗2016年第三期通村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子王旗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四子王旗2016年第三期通村公

1. 招标条件
四子王旗2016年第三期通村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子王旗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四子王旗2016年第三期通村公路工程的批复》(四发改字〔2016〕184号文件)批准建设,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四子王旗交通局以《关于四子王旗2016年第三期通村水泥路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四交字﹝2016﹞84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四子王旗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四子王旗交通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补力太至山达来通村公路,该项目起点补力太嘎查,终点至山达来嘎查,与S101相接。路线全长44.874公里。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6.5米,路面宽4.5米,路肩宽2×1.0米,路面结构形式采用20厘米水泥混凝土面层+30厘米天然砂砾垫层,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
2.2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2月1日,交工日期:2017年10月31日。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四子王旗2016年第三期通村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第二次)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及沿线设施等。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标号 路线名称 桩号 标段里程(km)
SG-1 补力太至山达来通村公路 K0+000-K30+000 30.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要求:
①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近5年内(2012年1月至今)成功完成过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并通过交工验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指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3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将检察机关针对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指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3.6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4. 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4.2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1月1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潜在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合为一证,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还需提供投标人登记表(从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补遗及清单资料下载中下载并按规定填写盖章)、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潜在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合为一证,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彩色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相关证件及授权本项目项目经理(包括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身份证)的委托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5.2 施工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递交文件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施工标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SG-1标段每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担保,担保到账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7.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监察局
地    址:四子王旗党政大楼五楼
电    话:0474-5209978
邮    编:01180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子王旗交通局
地    址:四子王旗乌兰花镇建国路14号
邮政编码:011800
电    话:0474-5202267
传    真:0474-5202267
联 系 人:刁海俊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7804713065
传    真:0471-6539254
联 系 人:亢  锋(市交易中心125室)
交易平台名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
邮政编码:012000
联 系 人:夏世明(市交易中心235室)0474-8987809
          李莉(市交易中心229室)0474-830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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