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鹿邑县文化中心南公园、建德路、明道路、永盛路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法人(招标人)为鹿
1.招标条件
鹿邑县文化中心南公园、建德路、明道路、永盛路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法人(招标人)为鹿邑县法姬娜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至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鹿邑县西城区。
2.2招标编号:A4100000010000167001
2.3总投资:约4950万元;本次招标采用费率招标。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招标规模: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3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建德路、明道路、永盛路建设工程施工
二标段: 文化中心南公园工程施工
三标段: 本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标段: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和本招标公告“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所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出具原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根据豫建【2016 】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及网上查询结果,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4.2报名时间及地点: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1月19日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网上下载。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以网上下载为准,报名时现场发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鹿邑县法姬娜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茂炎
电 话:13035409945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15639499168
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理管理股
电 话:0394-7187182
日期: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