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1-13 截至日期:2017-02-08 所在地区:湖北/荆州市 浏览次数:234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江陵县龙港东路(内荆河--楚江大道)污水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 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江发改审批【20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陵县龙港东路(内荆河--楚江大道)污水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 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江发改审批【2016】211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 ,项目资金来自 县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 江陵县中心城区龙港东路(内荆河—楚江大道) ;
2.2工程规模:645万元;
2.3招标范围为 污水管道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量清单中所含范围内的工程。
2.4工期:90 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类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有不良记录并在警示期间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3.2 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承建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排水工程类似业绩。(提供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和施工合同原件)
3.3财务要求:/
3.4其他要求:
3.4.1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具备相关岗位或资格证书;
3.4.2不更换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的承诺;
3.4.3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且投标人无特殊不可预见情况不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工程师的承诺。(注: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标公示、施工期间为同一人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示,否则视为有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或变更项目经理未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的投标、开标必须法定代表人参加。
3.7投标人在湖北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省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单位单独提供一份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以备建管部门核验一体化平台信息)。
3.8投标单位需自有或租赁38吨及以上的水平定向钻机至少一台,自有设备提供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和出租方购买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发票和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6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由投标人在2017年2月 7日下午16时之前汇向招标人指定的帐户有效,从其公司(不含分公司和项目部)银行基本账户汇出,否则无效。
收款单位: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江陵支行
帐 号:4205 0110 2397 0000 0014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 月12日起自行在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6.2招标文件、图纸资料每套售价300元,递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2月 8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地点: 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4739966
招标人: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
联系人:禹 平
电 话:15171130235
招标代理: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京庆
电 话:13697153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