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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1-17  截至日期:2017-02-16  所在地区:河北/唐山市  浏览次数:252

核心提示:迁安市2015-2017年海绵城市建设雨水综合利用工程(建筑小区与绿地公园类)一期一批D包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迁安市2

迁安市2015-2017年海绵城市建设雨水综合利用工程(建筑小区与绿地公园类)一期一批D包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市2015-2017年海绵城市建设雨水综合利用工程(建筑小区与绿地公园类)一期一批已由迁安市发展改革局以迁发改审字[2015]65号、[2015]68号、[2015]6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迁安市海安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迁安市2015-2017年海绵城市建设雨水综合利用工程(建筑小区与绿地公园类)一期一批D包
2.2建设地点:详施工包划分
2.3建设规模:住宅小区及绿地广场的雨水综合利用
2.4概算投资:本工程总投资47493675.65元,D包投资额11063045元。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政府可用性考核。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2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7月1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49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工期总日历天包括施工工期 130天,养护期及政府可用性考核期365天。开工日期2017年2月23 日,完工日期2017年7月2日,竣工日期2018年7月1日。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包括的住宅小区及绿地广场的雨水综合利用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施工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施工包,本公告为D包。每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参加其中一个包的投标。若参与一个以上包的投标,则投标文件全部按废标处理。具体施工包划分为:
A包:清单Ⅰ区颐秀园、清单Ⅰ区颐景园、清单Ⅰ区星湖公园的雨水综合利用;
B包:清单第一标段(多层区)挪河安置区、清单四区崔庄小区、清单四区欣悦园、清单四区励志园、清单四区迎春园、清单Ⅱ区市标广场、清单Ⅱ区地质公园的雨水综合利用;
C包:清单丽都景苑、第二阶标碧水花苑的雨水综合利用;
D包:清单第二标段燕经小区、清单第二标段上东水郡、清单第二标段阚庄公园、清单第二阶标博雅园的雨水综合利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含)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与两个资质证书公司名称一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为本单位职工,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开标时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施工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施工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网上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清单、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 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月17日8时30分至2017年1月22日17时止。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月17日8时30分至2017年1月22日17时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2月16日 9时30 分,地点为迁安市人民政府西侧新办公大楼二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网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网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迁安市海安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伟华
地  址:迁安市花园街689号
邮  编:064400
联系人:刘晓军
电  话:0315-7639248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庆云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28号中原商业广场B座10层
邮  编:063000
联系人:邸永红
电  话:15733331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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