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2-15 截至日期:2017-03-02 所在地区:江苏/南通市 浏览次数:274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如皋市自来水厂翠湖苑小区给水管道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自来水厂,招标人为如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自来水厂翠湖苑小区给水管道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自来水厂,招标人为如皋市自来水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翠湖苑小区;
(2)工程规模:计划投资额约80万元。 不包含甲供材。
(3)招标范围:如皋市自来水厂翠湖苑小区给水管道工程;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3月6日到2017年4月4日;工期:30 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管道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80万元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等级: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者江苏省小型项目管理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江苏省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的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缴费明细或证明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 到 登录网站,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2日 09:00:00,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投标单位。
本工程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制定,招标人对招标公告的真实性负责。
7.评标办法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取经评审的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法:评标基准价得100分,其他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扣0.6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自来水厂
联系人:席玉兵
招标代理机构: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8号(规划设计院内)
联系人:张晓艳
电 话:13773843255
传 真:051387622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