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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2-16  截至日期:2017-03-08  所在地区:江苏/苏州市  浏览次数:232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市区部分区域排水系统改造项目已经由苏州市·张家港市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

一、招标条件
市区部分区域排水系统改造项目已经由苏州市·张家港市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现对该项目的2017年市区部分区域排水系统改造工程(新建砖砌排水明沟共152米,新建钢筋混凝土雨水管D≤1500共1170米,新建钢筋混凝土沉井共13座,砖砌窨井,管道疏通,开挖破坏道路修复)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横河里区域(南起拾房园路、北至人民路、东起长安路、西至龙潭路)、市永安路(长安南路至小河坝路)、市人民中路至财苑泵站
2.工程规模:1、横河里区域排水系统改造工程:项目南起拾房园路、北至人民路、东起长安路、西至龙潭路区域内新铺设D800雨水管道400米,投资150万元。 2、永安路排水系统改造工程:项目由长安南路至小河坝路新建雨水管道950米,投资350万元。 3、人民中路至财苑泵站污水管道改造工程:项目由人民中路至财苑泵站,新建D800污水管道300米,投资140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E3205820330000017002001
标段名称:2017年市区部分区域排水系统改造工程(新建砖砌排水明沟共152米,新建钢筋混凝土雨水管D≤1500共1170米,新建钢筋混凝土沉井共13座,砖砌窨井,管道疏通,开挖破坏道路修复)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估算价 (万元):564.00
计划发包时间:2017/02/16

三、公告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02月16日8:30
公告截止时间:2017年02月20日17:0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2.企业业绩、信誉要求:良好, 无不良记录
3.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4.政府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级别): 投标人必须是已加入2017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2017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Ⅲ组及以上
5.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且总工程量在项目负责人级别承接范围内的除外,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8) 投标人必须按照张预办[2012]13号文规定,提供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扫描件放在附件4后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原件开标时当场提交;(9)投标人必须是已加入2017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2017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Ⅲ组及以上;(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五、公告其他内容
张家港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05820330000017002001 1. 张家港市公用事业管理处的市区部分区域排水系统改造项目已经获得由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发改许【2017】7号文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现已落实。该工程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尚未确定施工单位,现通过网上报名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2.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横河里区域(南起拾房园路、北至人民路、东起长安路、西至龙潭路)、永安路(长安南路至小河坝路)、人民中路至财苑泵站 (2) 工程规模:1、横河里区域排水改造工程:本工程为拾房园路以北横河里村及拾房园路至通运路雨水管道工程,其中拾房园路以北位于横河里村范围采用砖砌排水明沟,总长152米,拾房园路至通运路采用D1200钢筋砼开挖管,总长194米;砖砌窨井;开挖破坏道路修复;2、市人民中路至财苑泵站污水管道改造工程:市政府东侧弄堂道路及绿化带内原有污水管,在下游管道增加2座沉井及混凝土顶管,总长80米;上游管道进行疏通,且对樟圆楼原厨房隔油池进行更换;3、市永安路(长安南路至小河坝路)排水改造工程:在永安路东侧沿线车行道及绿化带内新建雨水管(顶管)D800、D1000、D1500管总长约680米,Ⅱ级钢筋混凝土管D600、800管总长约216米,钢筋混凝土沉井11座;砖砌窨井;以及截流两侧老雨水管道、及部分开挖破坏道路修复。工程估算价约:564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6月15日,招标工期:93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2017年市区部分区域排水系统改造工程(新建砖砌排水明沟共152米,新建钢筋混凝土雨水管D≤1500共1170米,新建钢筋混凝土沉井共13座,砖砌窨井,管道疏通,开挖破坏道路修复);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或三级以上; (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临时一级建造师不可以参加工程投标)。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无不良记录; (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良好, 无不良记录。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网上招投标,请登入张家港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注意: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平台采用“中金支付”。具体详见张家港建筑业网张家港市招标办>。 6.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且总工程量在项目负责人级别承接范围内的除外,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8) 投标人必须按照张预办[2012]13号文规定,提供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扫描件放在附件4后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原件开标时当场提交;(9)投标人必须是已加入2017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2017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Ⅲ组及以上;(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8.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报价方法一或投标报价方法二(投标报价方法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本工程计取投标人综合信用加分(按张住建工[2016]41号文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 9.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2月16日08:30 至 2017年 2 月 20 日17:00 ,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五日前随时查看网上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招标控制价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10.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3 月 8 日下午14:00 ,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开标地点为: 张家港市市民服务中心(210开标室)。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 招标人:张家港市公用事业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暨阳东路张家港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大楼内607室 联系人:庞群飞 电话:0512-35028962 12.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市区国泰北路15号 联系人:朱小燕 电话:13862265174 项目组长:徐汉飞 职称:工程师 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师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7年2月16日上午8:30至2017年2月 20日下午17:00,本工程发布的相关信息均以张家港建筑业网上发布信息为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市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 址:暨阳东路张家港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大楼内607室
联 系 人:庞群飞
电 话:0512-35028962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梅玉
电 话:0512-5811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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