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2-17 截至日期:2017-02-26 所在地区:新疆/和田地区 浏览次数:294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第十四师224团(昆玉市)2016年保障性住房(龙禧苑、龙鼎苑、龙泰苑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兵团第十四
一、招标条件
第十四师224团(昆玉市)2016年保障性住房(龙禧苑、龙鼎苑、龙泰苑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兵团第十四交易中心备案。招标人为第十四师昆玉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十四师224团(昆玉市)2016年保障性住房(龙禧苑、龙鼎苑、龙泰苑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6253.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四师224团
2.工程规模:(龙禧苑、龙鼎苑、龙泰苑小区)三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DSSSSZ20170201-2
标段名称:第十四师224团(昆玉市)2016年保障性住房(龙禧苑、龙鼎苑、龙泰苑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招标范围:龙鼎苑小区建设:给水管网:De90~De2000,管网总长度:4726m,新建消火栓井:12座;排水管网:d200~d300,管网总长度:1978m,新建排水检查井:64座;拟建电力管网:6424m,新建路灯:259盏,变配电室:4个;小区道路总长1771米,总面积为10626平方米,新建路沿石长3542米,新建停车位总面积11340平方米;绿化面积41544.06平方米,乔木800株,灌木1800株,草坪41544平方米,硬地铺装文化石面积21526平方米,顶层改成品烧制青灰色文化石铺装面积6317平方米,成品垃圾桶80个;新建小区大门围墙一座,围墙长1130米,新建自行车车棚12座。
工期(天):12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3.1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疆外企业需提供自治区或兵团进疆备案登记册证明原件,其项目人员为备案登记册内人员;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套项目管理小组只能参加本项目一个标段的投标。 3.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四、投标
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02月26日 23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7年02月17日至2017年02月26日,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30
2.领取方式: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需在项目所在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企业注册,注册成功后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2日。根据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开标前,投标单位无故放弃已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邮箱:540570267@qq.com),以明确放弃投标项目,如若未提供弃标函,招标代理机构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在诚信库进行一次警告,二次严重警告,三次进行通报并加入黑名单,限期整改。整改后半年内,如若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将永久不能参加兵团各类项目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第十四师昆玉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昆炎
联 系 人:李金璋
电 话:15199236070
电 话:0903-2037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