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2-17 截至日期:2017-03-10 所在地区:湖南/娄底市 浏览次数:59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双峰县梓门桥镇香铺坳村民集中区污水站及管道工程 已由双发改行审[2016]13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双峰县梓门桥镇香铺坳村民集中区污水站及管道工程 已由双发改行审[2016]13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资金农户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双峰县梓门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双峰县梓门桥镇香铺坳村民集中区污水站及管道工程
2.2、建设地点:双峰县梓门桥镇
2.3、规 模:建400m³/d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处理采用“预处理+生物接触氧化+一级人工湿地+二级人工湿地+紫外消毒”工艺。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2750米,项目总投资约330万元。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单价承包、按实结算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要求工期:接到业主开工通知后120天(日历日)完工,2017年4月20日前完成管道安装。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管网工程、环保设备、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
3.2.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置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工程(本次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4、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办理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5、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2月17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并按照娄建发[2016]128号文的规定执行。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5.2、交纳时间: 2017年2月 17日08:00时至2017年3月 9日17:00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2月17日~2017年2月23日17:30止,自行在双峰县招标投标监管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3月 10日09时00分,地点为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双峰县梓门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龙先生
联系电话:137073845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01#
联系人:王先生、罗先生
电话: 0738-6820595、0731-85135397